文物保護管理機構 守望傳承 奮進前行

20世紀80年代,文物保護工作者參加石窟寺野外調(diào)查。

1978年,陳明光、郭相穎、鄧之金等開展佛祖寺文物調(diào)查。

1976年,鄧之金在寶頂山大佛灣介紹石刻造像。

2008年,千手觀音修復工程現(xiàn)場。
1974年建成的北山石刻文物區(qū)接待室和辦公用房,結束了管理人員在保護長廊搭房守護的歷史。

1984年夏,建成的大足縣文物保管所辦公樓房,共2層樓、570平方米,結束了依附大足電影院辦公且僅有2間辦公室的歷史。
機構變遷——
1952年,設立大足縣文物保管委員會,下設大足縣石刻保管所,是四川省最早的4個文物保管所之一。
1953年,大足縣石刻保管所更名為大足縣文物保管所,至70年代幾經(jīng)撤并、恢復。
1984年,設立大足石刻藝術博物館,與大足縣文物保管所實行一套機構、兩塊牌子的管理體制。
1990年,更名為重慶大足石刻藝術博物館。
2011年,更名為大足石刻研究院。
20世紀80年代后,先后成立大足石刻研究學會、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大足石刻藝術研究所等社團組織和科研平臺。
2019年,大足石刻研究院(大足石刻博物館)調(diào)整為市文旅委(市文物局)直屬副廳級事業(yè)單位。
文物保護管理機構
守望傳承 奮進前行
大足石刻是大足區(qū)境內(nèi)所有石窟和摩崖造像的總稱。在歷史上,大足之造像無統(tǒng)一稱謂。1945年,楊家駱所率“大足石刻考察團”,始名“大足石刻”。
20世紀50年代前,大足石刻主要由僧、道管理。新中國成立后,各級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大足石刻保護機構建設。自1952年設大足縣石刻保管所以來,以保護機構為主要陣地,大足石刻保護工作者篳路藍縷、沐風櫛雨,接力堅守,用青春和生命讓那些遺失在荒山野嶺的藝術珍寶重煥光彩。
文化遺產(chǎn)保護從無到有
1952年11月12日,大足縣政府成立大足縣文物保管委員會,下設大足縣石刻保管所,設主要責任人和干事各1人。至此,大足石刻有了專門的保護機構。
關于文管所的成立過程,原大足縣文物保管所副所長鄧之金仍然記憶猶新。
鄧之金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代石刻保護者之一。他見證了文化遺產(chǎn)保護從無到有,大足石刻保護從1952年成立文物保管所,到如今法律法規(guī)健全、保護體系完善的全過程。
1950年,成立伊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了修建成渝鐵路的重大決策。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書記鄧小平敏銳地察覺到,在修建鐵路的過程中可能會發(fā)現(xiàn)很多有價值的文物,于是他親自“點將”,讓重慶大學著名學者張新?lián)挝髂衔慕滩课奈镎{(diào)查征集組組長。當年12月,張新到大足考察了南山、北山、寶頂山、石門山等10多處石刻。
鄧之金回憶到,這次考察緊接著便促成了兩件事。第一件便是1952年6月,西南文教部撥???.2萬元,新建北山佛灣保護長廊,并培修部分石刻。第二件便是在1952年11月12日,大足縣政府發(fā)文通知成立大足縣文物保管委員會,下設大足縣石刻保管所。
1953年上半年,鄧之金調(diào)入大足縣石刻保管所北山石刻工作。不久之后,大足縣石刻保管所更名為大足縣文物保管所。
調(diào)到北山后,鄧之金接到的第一個工作便是修建長廊。他跟隨時任石刻保管所主任陳習刪,和修建工人同吃同住,對工人的具體技術嚴格把關。
“起初來的時候,條件很差,我們住的地方就在旁邊搭建的很破爛的小屋里?!?953年下半年,為了搶修寶頂山父母恩重經(jīng)變相的崖壁基腳,鄧之金住進了崖壁下方臨時搭建的工棚里。
盡管條件十分艱苦,但在文物保護者的共同努力下,文管所先后開展了北山保護長廊修建、父母恩重經(jīng)變相崖壁基腳的搶修、北山崖壁水害治理等,這也是大足縣石刻保管所成立之后,實施的最早的一批基礎性保護工程。
機構不斷升級,保護不斷提升
上個世紀80年代,大足縣文物保管所還沒有專門的辦公地點。當時在縣文化館偏房里面,有三間大概4米見方的小屋子,但作為辦公室的就只有一間。所里投入工作的只有兩個人,一個是鄧之金,另一個便是重慶文史館館員、原大足石刻藝術博物館館長郭相穎。
1974年,37歲的郭相穎從小學老師的崗位調(diào)動到大足縣文物保管所工作?!爱敃r山上的情景跟今天這種車水馬龍的景況相比,真是天壤之別呀!”郭相穎說,那時候山上的條件艱苦,充滿考驗。
“考驗的第一關就是缺水,早上洗臉的水,存著晚上用來洗腳。”郭相穎說,就盼著下雨天,不用四處找水,在附近就能挑一兩百斤。
山上不止沒水,也沒有吃的,下一趟山又極不方便,郭相穎就自己在文管所的自留地上種菜;沒電,他就用墨水瓶自制煤油燈。像這樣過了半年,工作環(huán)境總算安定了下來。
1984年,大足區(qū)設立大足石刻藝術博物館,與大足縣文物保管所實行一套機構、兩塊牌子的管理體制。
“我一直就認定大足石刻是值得我一生奉獻的事業(yè)。”郭相穎說,那時候大足縣文物保管所仍然是一個科級單位,人才奇缺,加上工人總共只有十幾人。
1990年,郭相穎獲批拿到60個名額指標,正式組建縣處級重慶大足石刻藝術博物館,并由他出任首任館長。
當時,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越來越多的外國人到大足石刻參觀,市委、縣委提出一個口號,“要讓大足石刻走向世界”。于是,郭相穎便把大足石刻申請世界文化遺產(chǎn)作為目標,此后近十年便一直為此四處奔走。
2019年,經(jīng)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復同意,重慶市編委批準,大足石刻研究院(大足石刻博物館)由大足區(qū)管理的正處級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調(diào)整為市文化旅游委(市文物局)所屬副廳級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委托大足區(qū)管理。
“隨著文物保護機構的不斷升級,文物的保護力度不斷提升?!贝笞闶萄芯吭涸洪L黎方銀介紹說,80年代以來,大足石刻的大部分收入都用在了景區(qū)參觀環(huán)境和設施的改善方面。20世紀90年代大足石刻申報世界遺產(chǎn)的時候,還對環(huán)境進行了大規(guī)模整治。特別是在2012年至2015年,實施了寶頂山石刻景區(qū)提檔升級工程,使環(huán)境更優(yōu)美、設施也更完善。2015年,全國石質(zhì)文物保護一號工程——大足千手觀音造像修復工程,歷時8年竣工。由于千手觀音造像體量巨大、修復難度之高,在我國像這種大型不可移動的石質(zhì)文物修復尚屬首次,工程的成功實施在文物修復界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從管理規(guī)定到法規(guī)保護
新中國成立后,大足石刻之所以能得到較好保護,首先得益于相關法律法規(guī)、文物保護政策和各項規(guī)劃計劃的貫徹落實。
20世紀50年代至今,重慶市頒布過《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重慶市大足石刻保護條例》兩部地方性法規(guī)。重慶市政府及文物行政部門、大足區(qū)政府針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重要文物保護工作,發(fā)布過諸多管理辦法和暫行規(guī)定,還出臺過若干政策、指導性文件。重慶市文物行政部門、大足區(qū)政府、大足石刻管理機構還在不同時期制訂過相關的規(guī)劃與計劃。這些地方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劃與計劃等,為大足石刻保護工作和文物事業(yè)的發(fā)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4年6月7日,重慶市文化局、重慶市規(guī)劃局印發(fā)《重慶市劃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暫行規(guī)定》。該《規(guī)定》是劃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措施和政策依據(jù)。
1999年6月4日,重慶市文化局印發(fā)《重慶市地面文物修繕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了適用范圍、文物部門的管理、監(jiān)督權利;地面文物修繕保護方案制定、設計、施工的基本原則;地面文物修繕必須履行完善的審批程序等,為在全市范圍進行地面文物修繕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政策依據(jù)。
1998年1月6日,重慶市政府印發(fā)《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大足縣寶頂山、北山摩崖造像兩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該《通知》明確了寶頂山摩崖造像(大佛灣、萬歲樓、圣壽寺、小佛灣、圣跡池區(qū)域,廣大寺、小坡、高家坡區(qū)域,倒塔、對面佛、山王廟、龍頭山等17處保護單位,石門山摩崖造像,北山摩崖造像(北山佛灣造像、多寶塔(含北塔寺及附近石刻造像)、營盤坡石刻、觀音坡石刻、佛耳巖石刻、南山摩崖造像、石篆山摩崖造像)的重點保護范圍、一般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锻ㄖ窂娬{(diào),“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內(nèi),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嚴格保護和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明確了文物保護范圍區(qū)域內(nèi)的禁止行為和有關審批程序等……
在頒布的眾多文物法規(guī)中,《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和《重慶市大足石刻保護條例》作為地方法規(guī),對大足石刻保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005年9月29日,重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該《辦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2016年9月29日,重慶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訂。該《辦法》共31條,明確了重慶市政府和區(qū)縣政府,以及各級文物、規(guī)劃、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在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文物保護的各自職責。并就城市總體規(guī)劃、建設、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城鎮(zhèn)體系規(guī)劃中涉及地下文物安全、保護需要履行的法律手續(xù)、保護職責、經(jīng)費來源等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并對違反《辦法》的行為做出了具體的處罰規(guī)定。
《辦法》第十三條設立???,對加強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遺產(chǎn)的保護和管理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2017年3月29日,重慶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該《條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2018年7月26日,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正。該《條例》是重慶市首部針對單體遺產(chǎn)保護制訂的地方性法規(guī),分為總則、保護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責任和附則五章,共三十七條。明確列入《世界遺產(chǎn)名錄》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大足北山、寶頂山、南山、石篆山和石門山摩崖造像,及其附屬的其他造像、古建筑、古遺址和附屬文物,適用該《條例》?!稐l例》對管理體制、保護管理、合理利用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該《條例》的施行,標志著大足石刻將得到更加嚴格規(guī)范、更加全面細致、更加科學合理的保護和管理,而破壞文物、擾亂景區(qū)正常秩序的行為,將受到法律懲戒。(本版圖片由大足石刻研究院提供)
記者 毛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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